1981年1月,輕工部以輕生字第5號文“關于頒發《中國鐘表工業標準化質量檢測中心站》 印章和明確各中心站的工作任務通知”的函,明確鐘表所為我國鐘表工業標準化質量檢測中心站。1981年10月,鐘表所標準化室正式開展工作。1990年4月,輕工部輕質字第32號文“關于命名輕工業專業標準化中心和頒發新印章的函”,又命名鐘表所標準化室為“全國鐘表工業標準化中心”,承擔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,完成標準化體系建設,出版通訊錄,同時還承擔IS0/TCl14的國際交流工作,代表我國出席國際標準化組織的會議并行使投票權。特別是1987年6月和2001年1月,鐘表所在西安和珠海以東道主身份主辦了國際鐘表標準化會議,提升了我國鐘表業的國際形象。